2021年是&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开局之年,也是国企改革叁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地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并召开年度工作会,在敲定未来叁年国企改革发展&濒诲辩耻辞;施工图&谤诲辩耻辞;的同时,明确开列2021年的任务清单。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力争今年底要完成叁年总体任务的70%以上。从多地披露的信息来看,重组整合、双向混改、改制上市等将有大动作涌现。业内人士指出,今年国企改革步入&濒诲辩耻辞;施工高峰期&谤诲辩耻辞;,诸多红利将加速释放。
2020年各地国资监管公司实现营收29.2万亿元,同比增长7.2%;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同比降幅从一季度78.9%的最低谷逐月收窄至8.5%。其中,江苏、四川、湖南、贵州、广西、海南、天津等9个地方净利润实现正增长。
国有公司有效应对多重冲击、实现稳健运行的背后,靠的是持续深化各项改革。2020年启动实施的国企改革叁年行动,吹响了新一轮改革&濒诲辩耻辞;冲锋号&谤诲辩耻辞;。
日前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暨地方国有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下称&濒诲辩耻辞;会议&谤诲辩耻辞;)强调,确保叁年行动落实落地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的实施方案要在春节前全部印发实施。
在此之下,多个省区市相继明确任务书和施工图,建立工作台账,聚焦改革重点全力突破。&濒诲辩耻辞;地方国企改革的趋势和特点之一是根据地方国有经济布局和国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以及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壁垒。&谤诲辩耻辞;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天津明确,到2022年,75%以上国有资本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徽提出,大力推动国有公司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2021年将依托省港航集团启动新一轮港航资源整合。
内蒙古透露,全区&濒诲辩耻辞;十四五&谤诲辩耻辞;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将在今年6月前编制完成。支持区属国有公司与中央公司、其他地方国有公司、民营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重组整合。加快区属公司横向、纵向调整,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升级,推动众多中小国有公司优化整合。
四川2021年重点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濒诲辩耻辞;一干多支&谤诲辩耻辞;等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优化空间布局,大力推进国资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一批地方国企航母舰队。
朱昌明认为,今年国资国企将更多地通过重组方式进入新兴产业,而且重组整合将不再局限于国企之间或民企之间,国企与民企之间的重组将增多。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将成为实施盘活资产、重组整合、优化配置的关键主体。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重要突破口。例如,上海提出,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重要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实施&濒诲辩耻辞;二次混改&谤诲辩耻辞;。广西提出,按照&濒诲辩耻辞;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谤诲辩耻辞;的要求,选定一批条件成熟的公司(项目)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公司户数占比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1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国有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濒诲辩耻辞;双百公司&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科改示范公司&谤诲辩耻辞;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简称《操作指引》)明确,鼓励商业一类&濒诲辩耻辞;双百公司&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科改示范公司&谤诲辩耻辞;,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参考操作指引,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印发前,已在本公司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可以按照&濒诲辩耻辞;孰优&谤诲辩耻辞;原则参考操作指引完善相关工作。
《操作指引》的出台,进一步丰富了国有公司中长期激励的&濒诲辩耻辞;政策包&谤诲辩耻辞;和&濒诲辩耻辞;工具箱&谤诲辩耻辞;,有利于指导推动国有公司强化正向激励、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利于鼓励引导国有公司通过做大&濒诲辩耻辞;蛋糕&谤诲辩耻辞;、创造增量价值,完善内部分配、实现有效激励,有利于将激励资源向公司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特别是科技研发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国有公司活力和效率,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是指公司综合考虑战略规划、业绩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目标利润,并以公司实际利润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约定比例提取超额利润分享额,分配给激励对象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其中,目标利润是指公司为特定年度设定的预期利润值。
《操作指引》规定,激励对象一般为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心骨干人才,且一般每一期激励人数不超过公司在岗职工总数的30%。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一般不超过超额利润的30%。
《操作指引》还明确了实施兑现相关环节操作要点,超额利润分享额在工资总额中列支,一般采用递延方式予以兑现,同时,明确了不得继续参与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6种情形以及公司应终止实施的5种情形。